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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5月28日电 (方伟彬 全小晴 孙欣)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8日发布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涵盖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受抚养权、名誉权、财产权、反家庭暴力等范畴。
此次共发布7个民事案例。在顾小某与顾某抚养费纠纷案中,法院准确查明适用跨境抚养费纠纷准据法。通报称,顾某(男,中国内地居民)与巴某(女,俄罗斯公民)婚后于2016年4月在香港尤其行政区生育一子顾小某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。2020年,巴某与顾某经法院判决离婚,顾小某由巴某抚养。因顾某未支付抚养费,顾小某诉至法院,请求顾某一次性支付欠付抚养费,并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。
法院审理以为,本案是涉外涉港纠纷,依法应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给付疑问肯定法律适用。就本案而言,香港尤其行政区法律更契合被抚养人的确实必要,更有利于保护被抚养人的各项权益,故本案应适用香港尤其行政区法律解答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给付疑问。
通报称,在吴某与乔某同居联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中,吴某与乔某于2013年同居,同年10月生育一儿一女,两子女一直随父母在深圳生存、学习。2023年6月,乔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和分居,乔某未经吴某同意就要年满10周岁的两子女带回外省老家生存。吴某遂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两子女由吴某径直抚养,乔某支付抚养费。<table border=0 cellspacing=0 cellpadding=0 align=left class="adInContent"><tr><td><!--画中画广告start--> <!--<meta name="chinanews_site_verification" content="93ae22052369ea92e6d8ce0007ffdb8e"/>--> <!--4,175,633 published at 2025-05-28 09:17:47 by 947--><!--画中画广告end--></td></tr></table>
法院审理以为,子女好处不只包含短期好处,还包含长期好处;不只包含财政好处,还包含身心康健和情感好处。本案中,虽两子女清晰表达愿意在外省老家生存和学习,但在该意向不足够拥护其留在外省老家将更有利于其成长的情况下,应根据未成年人好处最大化准则,对两子女的抚养权开展整合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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